泉州市科技局主要工作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科学技术发展以及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科学技术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二)研究确定全市科技发展的布局和优先领域;组织编制全市科技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三)组织推动科技体制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体制,推进科技经济一体化。(四)负责全市科技创新工作的组织实施,推动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全市科技创新能力。(五)负责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用、科技发展基金等有关经费的预、决算;负责科技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管理科技事业发展基本建设。(六)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其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基地,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协调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各类科技园区、星火技术密集区有关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的申报工作。(七)拟订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负责国际及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负责全市有关科技外事工作。(八)组织协调开展科技兴市(县)工作,指导、协调市直各 部门和县(市、区)的科技管理工作,协调涉及人口、环境、资 源、社会发展等科技工作。(九)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加强督促检查、负责相关科技统计、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除著作权外)等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币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研究制定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营造科技人才成长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联系方式: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D幢8楼 邮政编码:362000电话:22579359、22579001 传真:22579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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